近日,国家基金委发布了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与受理情况分析》一文,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,3月20日16时截止。在此期间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接收来自2400个依托单位提交的13类项目申请304 333项。经形式审查,共受理项目申请303 322项。
经初审,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共1011项,占项目申请总量的0.33%。不予受理率较2022年同期(0.53%)进一步下降。不予受理项目主要集中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373项)、面上项目(295项)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(117项)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(78项)。上述4类项目的不予受理数量占不予受理项目总数的85.36%。在提交项目申请的2400个依托单位中,有1915个依托单位无不予受理项目。
2023年集中接收项目的不予受理原因分布如下:
1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、推荐信、导师同意函、伦理委员会证明等(299项);
2、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(275项);
3、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(176项);
4、申请书缺项(73项);
5、申请人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(69项);
6、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超项(47项);
7、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(43项);
8、研究期限填写错误(19项);
9、申请人正在承担或申请社科基金项目(限管理科学部)(18项);
10、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,未标注说明(10项)。
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与受理情况分析
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与受理情况,分析结果表明,2023年集中接收期间的项目申请与受理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申请量再创新高,集中接收项目申请量首次超过30万项,申请量增幅同比放缓;二是面上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幅同比降低,人才类项目申请量持续增加,增幅较大;三是在初审工作中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持续完善信息系统辅助功能,进一步简化初审要点,使不予受理率及不予受理项目数均进一步下降。
一、申请情况
1、总体情况
2023年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,项目申请数首次突破30万项,同比增加9 937项,增幅3.38%,与2022年同期的6.39%相比,申请量增幅放缓。
2、按照项目类型统计
2023年,共有13个类型项目在集中接收期接受申请,与2022年同期相比,多数类型项目的申请量有所增加。其中,量大面广的面上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分别增加3 075项、5 111 项和591 项,增幅分别为2.64%、3.96%和2.43%,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量及增幅均超面上项目。上述三类项目的申请量增幅与2022年同期相比均有所降低,申请量增加数合计为8 777项,占集中接收项目增量的88.33%。人才类项目的申请量持续增加,增幅较大,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含港澳)增加627项,增幅8.83%;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增加529项,增幅11.47%;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增加43项,增幅12.91%;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增加423项,增幅22.79%。部分类型项目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有所降低,其中,重点项目减少31项,降幅0.71%,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(自由申请)减少41项,降幅6.39%。
3、按照项目管理部门统计
2023年,各项目管理部门集中接收的项目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。其中,交叉科学部申请量增幅最高,达26.05%,其次是国际合作局和信息科学部,增幅分别为22.79%和4.88%;数理、化学、生命、地球、工程与材料、管理、医学科学部的增幅均低于3.5%。在各项目管理部门中,医学科学部的申请量仍为最高,达91 228 项,占比29.98%。
4、按科学问题属性统计
二、受理情况
1、总体情况
3、集中接收与受理工作特点
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与受理工作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:
(1) 深入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持续完善信息系统辅助功能,进一步简化项目申请材料要求。加强信息系统前端控制,对于主要的项目类型,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。同时,继续实行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,项目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信息在线采集等举措,切实减轻科学技术人员填表负担。
(2) 按照“简化程序要求、把握初审依据、统一工作标准”的要求,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初审工作。在申请量突破30万的情况下,坚持“能简则简”原则,持续简化形式审查要点。同时,依托单位充分发挥对申请书规范性的指导和审查作用,不予受理率及项数均进一步下降。例如:在申请量前20位的依托单位中,苏州大学的不予受理项目仅1项,不予受理率为0.05%;首都医科大学和中南大学分别仅有2项不予受理,不予受理率分别为0.09%和0.08%。
(3) 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统筹要求,提升资助效益。对重大项目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、重大仪器研制项目(部门推荐)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、科技创新2030-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联合限项;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,加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,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。
本文来源:科技在线